公司管治 董事會已採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(「上市規則」)附錄14所載於2005年1月1日生效 之企業常規管治守則(「守則」)所列之守則條文。本公司已應用守則之有關原則及遵守有關規定, 惟有關董事任期及輪值事宜之若干差別例外。
董事會 董事會負責領導及監控本公司,並負責監管本集團之業務、策略方針及表現。
主席及行政總裁 董事會主席及行政總裁由蕭保羅.先生擔任。董事會認為,此兼任架構有利於建立強勢及貫徹之 領導權,使本公司能夠迅速及貫徹作出及落實各項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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